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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善的这些知识,您需要了解

发布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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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慈善,不仅只有捐款捐物

慈善法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扶贫、济困;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2、个人求助和慈善募捐是一回事吗?

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而个人求助,通俗地讲,是指某个自然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请求社会公众给予帮助。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存在很大不同,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活动,不受慈善法调整。慈善法并没有禁止个人求助,禁止的是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慈善募捐。

3、个人想要募捐?需找慈善组织合作

慈善法明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4、开展募捐活动可以摊派吗?

慈善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

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等索捐行为违反开展慈善活动必须遵循的自愿原则。

5、做慈善,可享受税收优惠

慈善法明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有人公开承诺捐赠却不兑现,怎么办?

慈善法明确,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7、遭遇骗捐后如何讨回公道?

慈善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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