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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与外延:慈善概念再思考

发布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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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慈善”一词,无论是学界还是民间,理解不尽相同。在国内学界,郑功成、王卫平、丁建定、王文涛、周秋光等人,从各自学术研究领域出发,就慈善相关概念展开过多次讨论。王卫平教授《救济与劝善:“慈善”本义的历史考察》一文(《光明日报》2019年5月6日14版),以中国慈善发展演变为线索,对慈善本义问题作了翔实论证与深刻解读。笔者读后,深受启发,但仍有一些疑惑。故不揣谫陋,拟以此问题为切入点,进而对慈善概念做简要辨析。

现有研究表明,“慈善”一词最早出现于约3世纪《大方便佛报恩经》等佛经译典,本为一个宗教用词。这就纠正了以往关于“慈善”一词最早出现于《魏书·崔光传》的说法(王文涛:《“慈善”词源考》)。不过,慈善一词虽最早见于佛经译典,但慈善思想却可追溯至先秦诸子,譬如孔子“仁者爱人”,孟子“性善”说,老子“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墨子“兼相爱,交相利”等。其中,儒家思想影响深远,其以仁为内核、由仁趋善,倡导仁爱、民本、大同等,成为中国传统慈善思想的重要理论渊源。

从词义解释来看,“慈善”一词似乎包含王卫平先生所言“民间社会主导的生活救助行为”和“以劝人为善为宗旨的教化活动”。然而笔者认为,更准确地说,慈善是人类精神世界之慈心与物质世界之善行两个层面的集合,“慈善”词义并不止于物质救助和劝善教化,至少还应包括人之慈心这一精神层面,慈善的过程就是把慈心转换成善行。因此,把慈善本义定义为救济和劝善是不确切的。慈心虽与救助、劝善紧密关联,但并不等同。因为无论是救助还是劝善,都是一种事实意义上的社会行为,慈心则不然,其更倾向于对人类精神世界的探讨。就救济而言,不仅民间慈善做,而且政府也在做,笼统地说救济就是慈善,就把政府的民生举措与民间的慈善行为混为一谈了。劝善是教化,教化的对象一定是全体社会成员,而慈善的对象却只能是处于困境中的弱势群体。中国传统慈善经历了宗族慈善、宗教慈善、官办慈善、社会慈善四种形态,而这四种慈善中,没有哪一种是源于外部的劝善教化而兴起发展的。明清之际江南的慈善走向繁盛,有其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条件,这就是施善者们试图重塑社会秩序、重构儒家社会人伦体系。劝善活动的兴起也同样得益于这种社会环境,而不能说是劝善推动了慈善走向繁盛。正如研究明清慈善的梁其姿所言:慈善济贫是“为了维护一些社会文化上的价值,而不是基于经济理性的社会政策”。

又依王卫平先生所言,慈善本义在于救济与劝善两方面。对此,笔者有所疑惑。从慈善含义来看,“慈善”一词有内涵与外延之分,即慈心与善行两方面,前者是人精神世界的反映,后者则是具体社会行为。慈善实践过程就是将慈心转换成善行的过程。在转换过程中,需要各种引导、驱动方式。譬如人道爱心的催发、舆论宣传的引导、政府部门的号召、善团善士的示范,等等。“劝善”即是尤为重要的一种方式,重在通过道德教化的规劝方式,引导人们向善、行善。具体而言有三:让施善者继续行善,并将善举发扬光大;让旁观者行动起来,加入行善行列;让作恶者改邪归正,达到止恶扬善的目的。但无论是哪一种形式,劝善都只是慈善实践过程中的一座中介桥梁,连接起慈心与善行两端,是慈心的一种表现与善行的一种前奏。其本身并不属于行善过程,也不一定能够达到规劝目的,更不是一种直接救助行为。况且,慈善救助的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与困难群众,但劝善教化的对象可以是全体社会成员。故此,劝善应是促使慈心转化为善行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慈善含义的外延,而非慈善内涵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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